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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文章類別: 刑事案件

收到警局通知書可以請假、不去嗎?警局通知書無視不去會怎樣?

警局通知書在幹嘛?收到可以請假或不去嗎?不去會怎樣?不管是誰,都有可能收到「警局通知書」,律師告訴你,收到警局通知書該怎麼辦、能不能請假或不去、不去會怎樣。

 

警局通知書,是叫你到警察局問話、協助調查的通知

警局通知書,是警察依照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核發的一種調查通知。這條規定:「警察為了調查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,得使用通知書,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。」簡單來說,這個通知書代表「你被警察盯上了」,警察把你當作犯罪嫌疑人來看待,要來調查你是不是真的有犯罪。

 

收到警局通知書有正當理由可以請假不去

警察合法通知、卻無正當理由不到的話,警察可以報請檢察官核發「拘票」,再拘提你到案。所謂的拘票,就是讓警察可以到你家強行把你帶走的文件(就像是電影裡面在演的那種,警察會敲敲門,然後亮出一兩張A4紙把主角帶走的那種)。

有正當理由可以不去,不會被拘提

因此,如果你「有正當理由」不去(像是出國或工作),其實可以跟該警局的人協調請假或改期,不會強逼你一定要那個時間到,這時候不去也沒關係、不會被拘提。

沒有正當理由也可以不去,但有可能會被拘提

如果你「沒有正當理由」不去,單純是覺得「我又沒做什麼,幹嘛被當作犯罪者一樣看待」打死都不想去,也是可以選擇拒絕到案,但就要注意,警察可以去報請檢察官開拘票來抓你。這時候你只能賭賭看檢察官會不會開票。如果檢察官認為沒有嫌疑、最後不開拘票,那就是你賺到;如果檢察官認為有嫌疑,希望你到案說明的話,你最後還是得去警局報到,而且有可能不太好看。

拘提的過程,除非你逃跑或拒捕,原則上不能用強制力,因此即便拘票來了,也不會像新聞中逮捕通緝犯、重大罪犯那樣聳動,但過程會不會好看、會不會上銬,我不敢肯定。像之前路過中正一分局的人沒做什麼事,也是被上銬帶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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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警局通知書怎麼辦?先檢查有無錯誤,還有查看案由

收到通知書的話,最重要的是先看「基本資料」與「案由」與「簽名」。

1⃣警察通知書的基本資料:人名、地址、性別

如果收到不屬於你的通知書(像是同名同姓或地址寫錯),找錯人的這種烏龍就讓警察自己收,不要傻傻地去了才發現他們要找的根本不是你!

2⃣警察通知書的案由

案由就是警察找你去的原因,懷疑你涉嫌犯了什麼罪。 例如,案由欄可能寫:公然侮辱案妨害性自主、妨害公務案、違反集會遊行法、妨害家庭毒品…,直接告訴你涉案事實。

知道案由,你比較好做準備,想想自己要回答什麼,有可能這個案由跟你八竿子打不著,那麼就可能是警察調查方向錯了;如果這個案由你能想到點頭緒,你最好也想清楚自己腳踩了多深,該不該找律師。比較困擾的是,通知書案由不見得會寫得很清楚,搞得跟莫須有的罪名一樣,去不去就變得很尷尬。你可以跟警局爭辯請他寫清楚案由,不然你也很難配合。

3⃣警察通知書的主管簽名

另一個要注意的是簽名。依法通知書必須要有主管長官的簽名(像是局長),如果沒有簽名或是少基本資料,這個通知書就有違法疑慮,你就沒有配合的義務。

 

到警局後可要求全程連續錄音,並且一定要謹言慎行

如果你願意到場接受調查,有三件事情要自己注意:

1⃣警察有沒有告知你權利

看電影的時候都會聽到「你現在有權保持緘默,…」這個在現實生活中是真的有喔!

依照刑事訴訟法第95條、100條之2,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,也要告知「犯罪嫌疑是什麼」、「可以保持緘默」、「可以選律師」等,這些是被詢問者的法律權利,警察也有告知義務。

假如警察沒有主動事先告知,這一段詢問過程就是違法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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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⃣你可以要求詢問過程全程錄音

依照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、100條之2,警察的詢問過程原則上要全程、連續錄音,除非有急迫情況並且在筆錄上註記,才可以不全程錄音。

你到警局協助調查時,也要自己確認一下警察是不是有遵守這條規定。(但我想警察會比你緊張,因為如果沒有錄音,這一段筆錄可能就不能當作證據了)

3⃣謹慎回答,詢問完畢後要確認筆錄

有些案子,被告因為筆錄內的說詞前後不一而被檢察官、法官認為說謊不實。

為了避免日後真的需要上法院,建議在警察局詢問的時候就要謹慎回答,最好是在收到通知書的時候就先想想有什麼可以回答,真的不清楚的就說不知道,以免筆錄上的說詞前後不一,被人認為是在說謊。

詢問完畢以後,一定要確認筆錄的記載跟你剛剛說的是不是一樣的,別說一套,結果被人寫下另一套,那就虧大了!

 

收到警局通知書,不用慌張,先確定基本資料案由簽名,確認通知內容無誤。警察局通知書的意義是警察要調查你有沒有犯罪嫌疑。如果你願意配合調查那很好,如果有正當理由也可以請假或不去;到案調查時,別忘了確認警察有沒有告知你權利,並且全程錄音,回答的時候請謹慎小心。

比起收到檢察官的傳票,警局通知書還算小一點的事,基本上不用太緊張。但如果案由重大,或是自己身陷重大犯罪,建議趕快找律師諮詢。我不是要幫自己打廣告,只是法律工作是一種事後的修繕行為,越早開始損害才會越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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